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2〕70号)精神,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
第2、3、4项目类别中分别设产学研项目和非产学研项目,其中申报的产学研项目必须是2012年参加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2012在皖高校-宿州区域发展协同创新高层论坛以及在皖高校深化拓展“大别山道路”暨服务老区加快发展推进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
申报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及促进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共分两类:一类是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院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在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采取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与上述三所高校和院所联合的方式进行申请,旨在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重点建设高校和院所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省属本科院校承接国家级项目、增强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院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省教育厅科研处初审,并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和院所科研管理部门,确定联合申报意向。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双方各1人)。获立项的合作双方高校,资助经费各半;与科研院所合作并获立项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要由省属高校商合作院所确定。由省属高校方(每校限报1项,与安徽大学联合的则为另一省属高校)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另一类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旨在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此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新技术研发范围;
(2)项目研发的目标产品应处于产业链的重要节点,对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具有关键作用;
(3)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支撑,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创新技术支撑和产业化前景;
(5)参与高校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及以上创新型企业、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
由我校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2.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3.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面向新建本科和一般教学型院校的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我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不予申报此类项目。
4.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与企事业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并已经落实研究经费的项目,可以申报。获准立项后纳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
三、申报注意事项
1、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含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以及省属高校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除产学研合作项目外,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2、本次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网站网址为:,请申请人登陆下载项目申请书,请使用2012年版本,按项目申报说明填写,并密切关注科技处网站所发布信息。项目电子版上传待学校评审之后,由科技处统一上传。
四、报送材料和报送时间
各单位应于
1、《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份及电子文档。
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字)1份及电子文档。
五、未尽事宜详见《关于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李光耀 联系电话:3307053
电子邮件:xmgl@wxc.edu.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