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皖西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本次校级课题包含科研创新团队、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及委托项目。
1.科研创新团队。为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创新团队群体,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创新团队。本年度拟立项科研创新团队不超过4个,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2个,立项经费为20万元/个;哲学社会科学类不超过2个,立项经费为10万元/个。
2.重点项目。为加强学校基础研究根基,强化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并通过扶持,为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立项奠定基础。本年度拟立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6项,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10项,立项经费为2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不超过6项,立项经费为1万元/项。
3.青年项目。为鼓励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稳定青年科研队伍,有利于充分发挥青年人创新思维活跃的优势,激励创新探索。本年度拟立项青年项目不超过16项,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10项,立项经费为1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不超过6项,立项经费为0.5万元/项。
4.专项项目。专项项目主要包括辅导员专项项目、艺体专项项目、教育学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仅指未获得外来财政拨款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开放课题的科研平台),其中,辅导员专项项目、艺体专项项目、教育学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各拟立项不超过2项,立项经费为0.5万元。
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仅指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开放课题且没有财政拨款的科研创新平台可设置科研创新平台专项,其中“省部级平台”设置课题不超过5项,“市厅级平台”设置课题不超过3项,自然科学类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2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1万元/项。科研创新平台专项由各科研创新平台发布开放课题申报通知,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须由平台学术(技术)委员会审议,并经依托(牵头)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科研处备案,由学校统一下达立项通知;2022年度安徽省林下作物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直接纳入2023年度校级项目,本年度不再单独设立开放课题。
5.委托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印发的《2023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揭榜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健全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体制机制。本年度学校以定向委托的方式,组织申报人围绕《通知》中的要求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定向委托不超过2项,立项经费为1万元/项。委托项目参照重点项目管理,结项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且以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及尽职免责体制机制咨询报告为结项条件。
二、申报条件
1.专项项目必须紧密围绕相关课题或者创新平台设定的方向开展题研究;其他项目尤其是科研团队必须围绕本学院应用型学科建设提升工程尤其是下一轮硕士学位培育点方向开展。
2.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不含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对申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3.校级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中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承担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青年项目限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教师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不超过1项;重点项目申报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如不具备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需有两名正高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校级科研项目3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应遵守《皖西学院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不得以已获立项、结项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选题及申报内容重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不得未经别人同意擅自将对方作为课题组成员,不得冒充课题组成员签字。
6.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被“中止”或“撤项”的3年内不得申报由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
7.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8.本年度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结项要求
根据《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主持人须在项目执行期内获批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不低于立项经费的50%)前提下,方可申请结项。同一项目到账经费和研究成果不可重复用于不同的校级项目结项。
(一)科研创新团队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下列第1项或第2-7项中的两项业绩成果即可结项。
1.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团队立项;
2.围绕项目公开发表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6篇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3篇及以上;
3.以项目选题和团队为基础获批二类及以上纵向项目1项或三类纵向项目(不含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2项;
4.项目成果获二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5.围绕项目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项目成果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2项;
7.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10万元及以上。同一项目到账经费不可重复用于不同的项目结项。
(二)校级研究项目(不含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及委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下列第1-7项中的一项业绩成果即可结项。
1.主持人依托该课题相关研究成果获批三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含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或签订三类横向课题且全额到账;
2.青年及辅导员项目主持人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其它类项目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其中本校学报发表的论文计入结项成果不超过1篇,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含1篇);
3.主持人围绕项目内容或成果出版学术专著1部;
4.项目成果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5.主持人围绕项目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市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项目成果授权国内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1项且完成转化,其中主持人完成的成果至少1项(含1项);
7.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5万元及以上。
(三)科研创新平台专项由相应平台设定结项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条件。
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经费使用严格按《皖西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执行,不设置间接经费且不提取管理费。
三、申报材料
1.根据校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校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请各二级学院(部)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a4双面印制胶装)及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签字盖章报科研处,电子版材料(申报书盖章扫描件),报送截止时间8月28日下午2点前。
2.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请于8月28日下午2点前将拟立项项目申请书(a4双面印制胶装)、汇总表及相关会议纪要(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扫描件请发至科研处邮箱。
3.以上所有材料的报送日期均截至8月28日下午2点,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此外,所有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
科研处邮箱:kjc@wxc.edu.cn;
联系人:王晓燕,联系电话:18717853528。
附件3-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doc
附件5-2023年度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xls
附件6-2023年度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哲学社会科学).xls
附件7-2023年度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平台专项).xls
科研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