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科基秘〔201234号文件通知,2012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因申报奖励所需的成果登记和查新需提前办理,请符合条件申报的教师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完成成果登记和查新等手续后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ppt://cgjl.ahinfo.gov.cn ),认真做好网上填报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因此学校要求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330(星期五),书面申报材料请于42(星期一)中午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不明事宜请与校科技处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光耀        联系电话:3307053 

   email: kjc@wxc.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22 24

 

 

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基秘〔201234 

各推荐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一)推荐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采用推荐单位推荐方式。2012年省科技奖网上申报推荐工作于220开始,请各推荐单位及时通知项目完成单位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报奖项目的网上填报工作。推荐单位使用推荐单位名称和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密码(见附件),按推荐要求进行推荐。

单位推荐:省辖市及有关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高等学校、中央驻皖单位是省科学技术奖的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二)推荐要求

1、奖励改革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鼓励重大发现、发明和技术创新,杜绝中间、拼凑、重复成果申报。今年我省科技奖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一是2011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2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省自然科学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二是不偏面追求专利数量,与技术创新内容关联度不大的授权专利不得纳入推荐项目材料之中。三是应用成果的应用时间、市级以上计划项目的验收时间均应在一年以上,理论成果的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四是有行政许可要求的,第一次批准日距今不到一年的项目不得推荐。

2、各类奖的具体要求:

1)重大科技成就奖:各推荐单位所推荐的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必须是国家科技二等奖或省科技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自然科学类奖:推荐为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其论文应在全国(或国际)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作为论著刊印,并得到学术界同行公认。推荐项目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的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对论文作出一定贡献的作者。对署国外单位名称,且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我省合作的国外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我省学者和国外学者各自的学术贡献。

3)科技进步类奖:推荐为科技进步类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通过实际应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新增效益。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交直接关联的知识产权证明。与省外单位联合申报合作完成的科技进步类奖项目,我省申报单位不拥有知识产权的部分,不计入创新的内容。

4)技术合作类奖:各推荐单位(推荐人)可以推荐1名省科学技术合作类奖候选人(组织),所推荐候选人(组织)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人员(组织),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应在三年以上,合作主要指在技术方面,生产、经营管理不在该类奖范围之内。

3、其他要求:

1)今年省科技奖仍按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依照所下达的指标限额,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科普项目占用推荐指标,超指标推荐不予受理。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项目以汇总表形式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查新或检索: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为申报的必备材料,申报科技进步、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需提供201131以后的查新或检索报告(科普项目除外)。

3)不得推荐的项目: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与省外合作中我省没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的项目,详见附件3具体内容。

4)科普项目仅限于2010年以来出版发行一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以下简称科普作品),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二、报送推荐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推荐项目时,应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合格后方可推荐。推荐时须提出推荐意见(无需提出等级意见)并进行网上推荐和书面(报送)推荐。

(一)推荐书及主要附件材料的处理要求

1、推荐书的要求:

报奖单位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时,应仔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突出项目对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所填写的主要内容应与主要附件内容相对应。

2、主要附件的要求:

主要附件材料中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不超过15页),由报奖单位以电子文档形式直接上传录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其它附件由省奖励办负责组织统一扫描录入,主要附件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0页。

网上填写的推荐书和上传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应与书面报送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二)装订及报送要求

1、网上推荐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对推荐项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在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后,点击推荐即完成项目的网上推荐。

2、书面推荐材料报送

书面推荐材料一式2份,其中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应加盖公章。推荐书和主要附件材料应以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不需另加任何封面;原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彩色复印件。

3、推荐材料上传报送时间

网上推荐截止日期是2012410,书面推荐材料请直接报送省行政服务中心,截止日期是2012412,逾期不予受理。

三、下载亚博app的联系方式

(一)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章新淮0551-2679282 e-mail

0551-2655036 e-mail:kjjl@ahinfo.gov.cn

联系地址:合肥市巢湖路287编:230001

(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人:

凌岚 0551-5370033 e-mail

金碧琼0551-5370017 e-mail

姚宁广 0551-5370067 e-maily200y200 @sina.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三)省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

檀朝满 0551-2999803

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本通知、推荐书及网上推荐的有关说明已在安徽省科技厅网站及安徽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手机版亚博首页()发布,请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查阅并下载。

 

附件:

科技奖申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内容

 

一、安徽省自然科学类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

1、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已提交2011 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获奖的;

2、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年限不足一年的(即2011 412日之

后发表(出版);

3、未授权及虽已授权但不能支撑科学发现点的专利不得纳入推荐材料中;

4、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的;

5、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盖公章的;

6、完成人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签名且无说明的;

7、“代表性论文专著”中存在主体工作在国外完成的;

8、未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内容复印件的,或篇数超过8篇的;

9、未提交代表性引文专著内容复印件的,或篇数超过8篇的;

10、他引次数统计超出20 篇核心论文专著(含代表性论文专著)的;

11、完成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没写明本人对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

贡献及本人工作量的;

12、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不一致的;

13、其他不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二、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类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

1、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应用证明等)已提交2011 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授奖的;

2、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验收)或评审不足一年的(即2011 4 12 日之后);

3、未授权及虽已授权但不能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专利不得纳入推荐材料中;

4、市级以上计划立项的项目,未提供相关验收或评审结论及专家组名单复印件的;

5、应用证明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6、未提供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的: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未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的,或工程验收报告时间不满一年的;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或者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一年的。

7、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盖公章的;

8、完成人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签名且无说明的;

9、完成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没写明本人对第几项科技创新内容做出贡献、工作量及支持完成人贡献证明的;

10、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不一致的;

11、其他不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