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期初科研工作会议精神,为更好地推进秋学期工作,现对2013年度春学期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情况进行汇总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限

2013年春学期(2013年元月1日至630),我校教师、科研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完成的项目、论文、著作、获奖成果、鉴定成果、授权专利,及我校主办、参与的学术交流会议、学术讲座等均在统计范围内。与外单位合作的研究成果,可列在统计表的后面,并注明成果的产权单位。

二、统计内容

1、科研成果统计汇总。指统计时限内正式发表、出版的所有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咨询报告、专利、科研奖励、成果鉴定等。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填写《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

2、高水平(突出)科研成果统计。请各单位严格参照《皖西学院高水平(突出)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12130号,附件六),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突出)科研成果另行汇总,填写《高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3、学术交流统计:凡春学期举办的学术讲座,参加的学术交流活动及主办的学术会议均需统计并填写《学术交流汇总表》(附件4)。

三、相关要求

1、以上工作请各单位于109前完成,并提交汇总表(附件234)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高水平(突出)科研成果须将每份成果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统一报送科技处进行现场核验,复印件科技处留存。其他科研成果由各单位自行核验,提交汇总表即可。

3、成果统计以成果为对象,由第一完成人或者通讯作者登记,同一成果的其他完成人不得重复登记。

4、各学院、各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时间安排,认真负责审核、报送成果材料,年末春学期成果将不再重复统计。

联系人:陈慧

电话:3307053

email:xshjl@wx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2

         3        

         4

 

                                            科技处

                                             2013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