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31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31之前的可以申请,申请时须附上结项证书复印件)。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填报注意事项(科研处编制)》,并按照要求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启用201512月版,以前版本无效,请从附件中下载)。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5.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7.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8.项目申报人要认真研读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的指标说明、《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填写2016年度《申请书》和《活页》,与课题组成员充分讨论和论证,努力提高课题申报水平。

二、时间安排

12016115218,申请人将《申请书》、《活页》各1份报送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学术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进行修改;组织评审会,项目申请人以ppt汇报申请内容,专家再次对项目进行评审,严格把关,提出建议,提高申报书质量;同时,各学院须做好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审查。

22016219上午12:00,申报人将修订过的《申请书》、《活页》按照如下要求报送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将《申请书》、《活页》和《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1)《申请书》1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活页》18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请书》和《活页》对应电子版2003microsoft 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材料应采取“114”的方式,即将8份《活页》和6份《申请书》单独放在一起,然后夹放在另1份《申请书》中。

3.2016223,科技处审核申请书、汇总申报数据,并将申报数据录入国家社科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批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注重落实。各学院、有关单位要召开会议,布置申报工作,动员和挖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关注青年博士和已退休尚从事科研的教师等,并做好政策宣传、疑问解答等申报服务,确保申报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把关,提高质量。各学院、有关单位要认真领会申报通知精神,严格履行申报程序,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3.统筹安排,把握节点。由于项目申报正值寒假期间,请各学院、有关单位务必对申报工作统筹安排,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按通知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李光耀   联系电话:3307050

电子邮箱:xmgl@wx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细则

8.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9.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填报注意事项(科技处编制)

附件: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附件.zip 

                                        科技处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