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9日,第三届行政救济法论坛在江南大学召开。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行政机关专家,以及无锡市政法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代表出席了此次论坛。皖西学院法学院青年教师吴停停应邀参加论坛。


本次论坛主要围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监察法等内容展开”。论坛分为三个主题进行。第一个主题是本次会议的主题报告,由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马生安率先以《当前行政诉讼制度运行中的若干问题》为题,简要概述了当前行政诉讼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十大问题。随后,来自南昌大学法学院黎晓武教授围绕《国家赔偿法落实监察法67条的路径选择》为题做报告,由此引发会场浓厚的讨论氛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冉富强教授讲述了他最新的研究成果,《论我国监察信息公开的范围与边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陈党教授分析了《律师协会的法律地位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最后,来自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葛先园教授对复议机关共同被告制度进行实效性分析。

第二个主题“《行政复议法》修正研究”,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杨波主持。对于《行政复议法》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是准司法化还是偏向于有限司法化,以及行政复议有效性功能发挥的路径探究,对于这两个问题,来自南通大学法学院宋超教授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周杏梅教授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第三个主题“《行政诉讼法》实施研究”由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副局长鲁杰主持,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世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杰进行评议。该主题集中探讨了四个问题:第一,滥用程序权的判断标准;第二,行政给付判决的定位与适用;第三,创城中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第四,中国行政主体理论评析。

行政法救济论坛已经举办三届,每两年一次,是行政救济法重要交流研讨平台。今年是《行政诉讼法》颁布30周年,随着《监察法》的出台,监察领域的相关问题也日益显现,如何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与监察法的衔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次论坛通过与会嘉宾演讲、会上讨论以及会下交流,加深了与会教师与行政救济法的理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救济法研究水平,同时也加强了与其他高校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友谊。(文图/吴停停  审核/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