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现就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皖西学院校级项目均在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之内。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项目申请书。所有材料均需胶装成册(a4双面,一式一份),胶装顺序依次为项目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需经财务处审核)、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项目申请书。
2.若2021年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皖西学院校级项目不能参加本次项目验收,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提出延期申请,项目最多可延期1年。尚在研的2021年之前立项的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不再办理延期,请项目主持人准备结题材料参加本次验收。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804室)。到期项目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将予以撤项处理。
3.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请于2023年11月2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经学院(部)审核后的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及结项一览表纸质版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报至科研处,电子版结项材料压缩成一个电子文档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加强本单位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联系人:王晓燕,联系电话:3307053,邮箱:kjc@wxc.edu.cn。
附件1: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