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局、叶集试验区农委、示范园区科技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六政[2009]59号)的规定,现将2010-2011年度六安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市科技奖科技进步类

凡在2010-2011年度期间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在实际应用中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已实施转化的、上一个评审年度未获奖但在2010-2011年度推广应用中取得重大进展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

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授予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每次授予人数1名(可以空缺),具体申报条件严格对照《六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市科技奖科技进步类

1主件:《六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类),须按照《推荐书》后面的填写说明和规格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推荐书》可从六安市科技局网站上下载。

2、附件: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或其它形式评价证明;

2、研究技术报告、论文及相关技术资料;

3、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4、应用单位证明;

5、其它行业要求的相关必须证明。

(二)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

1、主件:《六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突出贡献类);

2、附件:

1、个人业绩总结报告;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3、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情况证明;

5、税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

以上材料以推荐书作封面按顺序装订,不需加外包装和塑料夹,a4纸打印,一式二份,其中原件1份。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县区科技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是市科技奖的归口推荐部门,项目完成单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向上述推荐单位报送材料,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各推荐部门负责本县区、本部门科技奖的推荐工作,需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推荐书中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11220日送六安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广成              电话:3379800

 

六安市科技局

二ο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注:1、我校申报材料由科技处审核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111213日。

 2、联系人:李光耀,联系电话:3307053。